
(六)确保不会披露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过程中提供的所有商业秘密;
(七)每当美国向中国提供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内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的更新完整清单,如果该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已在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在收到清单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对清单上的工厂实施注册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该清单,允许这些工厂的美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输入中国;
(八)对于注册续期,不要求:

1。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注册续期多于每 4 年一次;
2。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注册续期多于每 5 年一次;
(九)当决定产品注册或重新注册是否需要进行工厂检查时,将此前中国核查报告、美国监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予以考虑,包括制造商提供的信息;以及
(十)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周内,中国海关总署对产品已在中国获批、而工厂注册申请待批的美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工厂,完成工厂注册,并在中国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完整工厂清单。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